晋江市疫情防控总指挥(晋江新冠防控指挥办电话)
晋江市各类市场主体疫情防控通告
晋江市关于严格压实市场主体疫情防控责任的通告〔2022〕83号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切实扎牢物流货运环节疫情防控网 ,严防疫情通过货运司乘人员等输入我市,现就压实各类市场主体疫情防控责任,加强涉疫重点地区来晋物流货物及其司乘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落实主体责任 ,凡购必报。
广大市民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等均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瞒报、虚报 、缓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信息或拒不执行佩戴口罩 、扫“场所码”等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动态调整。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15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梅岭街道、新塘街道、陈埭镇、池店镇增划封控区 、管控区 ,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封控区:梅岭街道宝龙金色家园10栋盘龙阁 。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30号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内坑镇、龙湖镇、金井镇已满足解除管控条件。
晋江市关于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通告
〖壹〗 、晋江市关于严格压实市场主体疫情防控责任的通告〔2022〕83号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 ,为切实扎牢物流货运环节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通过货运司乘人员等输入我市,现就压实各类市场主体疫情防控责任 ,加强涉疫重点地区来晋物流货物及其司乘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落实主体责任,凡购必报。
〖贰〗、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全面取消各地设立的公路、航道 、船闸防疫检查点 ,取消货运车辆闭环管理、跨区域流动货车司乘人员“落地检 ”等要求,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政策 。
〖叁〗、防范新冠疫情通过交通物流渠道传播,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 货车司乘人员防疫服务指南 一货车司乘人员出发前防疫准备 司乘人员应按规定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符合条件的需完成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肆〗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A)工地需严格落实提前报备、严控装卸作业等要求,司乘人员需做好戴口罩、戴手套 、测体温、减少接触等日常防护。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人员 未扫“场所码”或未落实扫码管控要求的人员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行程码带星号、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伍〗 、昆山货运车辆司乘人员疫情防控规定如下:落实分类闭环管理企业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进入企业的货车司乘人员实施分类闭环管理:经苏州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运输(行程卡带*号)及时进行信息登记,落实“定人定车定线定点 ”原则。
晋江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通告晋江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
对上诉举报情形 ,经查证属实,奖金将在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由各镇、经济开发区防控指挥部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合举报的 ,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
经核查属实的,每条举报线索给予首报人奖励10000元。奖金将在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由各镇、经济开发区防控指挥部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 ,现就解除封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自2022年4月10日起,对青阳街道 、梅岭街道、永和镇、经济开发区的19个封控区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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